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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车网提示:低于指导价30%属于“不合理低价游”

时间:2015-10-13 17:17:43  来源:www.zuche517.com  浏览量:36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门旅游成为市民的另一时尚追求。各大旅游公司更是各出其招,吸引顾客。那么据成都租车网了解,低于指导价30%都属于不合理低价游。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定义了什么叫“不合理低价游”,并明确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的标准。根据意见,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即属于“不合理低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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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社不向地接社付费属“不合理低价游”

成都租车网了解到,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意见,认定五种行为属于“不合理低价游”,包括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等。

提供“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和责任人都罚

意见还公布了对“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标准: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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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车网提醒参团出游注意事项

●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参团旅游签订旅游合同。旅游者参团旅游的,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

●购物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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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四川环球宇租车公司提供 责任编辑:撒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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